更新时间:2020-04-14 |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收藏
为全面反映2019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提高安全用药水平,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编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9年)》。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
2019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法规制度不断完善,监测评价体系逐步健全,报告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风险控制手段更加成熟,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药品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完善信息系统,进一步夯实监测评价工作基础。完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系统,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直接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正式运行,持有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得到有效推动。继续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探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新模式,目前已在189家三级医疗机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2019年全国97.4%的县级地区报告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全国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达到1,130份,为监测评价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科学评价,及时处置风险预警信号。建立健全日监测、周汇总、季度分析工作机制,同时密切关注国内外监管动态,紧密结合临床用药实际,不断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据的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发布药品安全警示信息。2019年发布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生产销售使用公告,发布药品说明书修订公告27期,发布《药物警戒快讯》12期。继续优化预警管理平台功能,对预警信号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早调查、早处置,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三是强化规范建设,推进ICH 相关指导原则转化实施。发布《上市药品临床安全性文献评价指导原则(试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年度报告撰写指南(试行)》,指导持有人开展监测、报告、分析和评价工作。稳步推进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E2B(R3)转化实施,发布《个例安全性报告E2B(R3)区域实施指南》;促进监管活动医学词典(MedDRA)应用,开展疾病术语映射研究,加强对持有人和监测机构的培训,为全面实施ICH相关指导原则提供技术保障。
四是积极宣传引导,努力提高公众对不良反应的认知度。举办第七届中国药物警戒大会,促进药物警戒领域的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业务培训,指导持有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充分借助全国安全用药月平台,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积极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知识,开展公众开放日和城乡携手共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提高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知度。
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
(一)报告总体情况
1.2019年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
2019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51.4万份。1999年至2019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累计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519万份(图1)。
(六)本年度报告数据均来源于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不包含疫苗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数据。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