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4-03 | 收藏
3月28日上午,在广东省药监局指导下,广东省生物医药创新技术协会组织召开《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责任赔偿能力建设》专题研讨会。会议由协会执行会长朱少璇主持,省药监局、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十二家广东省药械企业、中再保险集团及保险公司等单位代表及企业高管、药物警戒和不良反应领域专家近30人参加会议。
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已在我国全面实施,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责任赔偿能力建设是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要求的三大能力建设内容之一。为了更好落实国家药监局的要求,省药监局委托本协会开展相关研究。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生物医药保险的难点和堵点,协会组织中国保险行业标准和准则框架制定的引领者—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草了《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产品责任险》两个示范条款,并邀请行业专家、药企和保险公司代表进行研讨交流,旨在进一步推动保险公司从药企的实际需求出发,探索出更适合医药行业的保险示范性条款,真正为企业保驾护航,并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切实的保障。
研讨会上,保险公司代表针对前期在广东、上海、浙江、武汉、北京等地的调研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并提出了围绕“保障范围”“理赔规则”“定价机制”的三个改革方向和具体条款及规则。
示范条款草案引发了药企代表的强烈共鸣,纷纷踊跃发言。既有对条款如何正确解读的讨论,又有对条款的优化建议;既有针对企业目前面临的实际风险寻求解决路径的建议,又有针对加强投保服务诉求的渴望。大家的思想在沟通中交汇,观点在碰撞中升华。
会议充分表达了保险行业与生物医药行业双向奔赴,互相融合,合作共赢的愿望。监管、协会、药企、保司四方对会议的效果和成果表示高度认可。期待通过本次研讨,进一步推动保险公司充分了解企业需求,完善相关条款,开发出更适合医药行业的保险产品,满足行业实际需求,并为全国MAH责任赔偿能力建设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赋能我国生物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